深圳居民已经就业了可以申领补发失业补助金吗?
不可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才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如遇以下这些情形,社保局会停发失业补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当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条件了,失业人员(或其家属)应主动通过“深圳人社”、“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深圳社保个人服务网页、社保自助终端机以及各社保经办机构等渠道办理停领手续。
申领条件
申请对象: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
①在深圳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1062元/月;
②在深圳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318.6元/月;
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