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 表)填表说明:简洁准确的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南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适用于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取得境外所得,按照税法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填表时需附报《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报送期限为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表格包括税款所属期、纳税人姓名和识别号,基本信息如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以及纳税地点(任职受雇单位信息、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地)。详细填写请参考表格。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 表)

点击链接:查看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取得境外所得,按照税法规定办理取得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申报本表时应当一并附报《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二、报送期限

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需要办理自行申报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30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本表。

三、本表各栏填写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居民个人取得所得当年的第 1 日至最后 1 日。如:2021 年 1 月 1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纳税人姓名:填写居民个人姓名。

3.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基本情况

1.手机号码:填写居民个人中国境内的有效手机号码。

2.电子邮箱:填写居民个人有效电子邮箱地址。

3.联系地址:填写居民个人能够接收信件的有效地址。

4.邮政编码:填写居民个人“联系地址”所对应的邮政编码。

(三)纳税地点

居民个人根据任职受雇情况,在选项 1 和选项 2 之间选择其一,并填写相应信息。若居民个人逾期办理汇算清缴申报被指定主管税务机关的,无需填写本部分。

1.任职受雇单位信息:勾选“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并填写相关信息。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视同居民个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其中,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劳务报酬包括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以及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实习取得的劳务报酬。

(1)名称:填写任职受雇单位的法定名称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地:勾选“户籍所在地”的,填写居民户口簿中登记的住址。勾选“经常居住地”的,填写居民个人申领居住证上登载的居住地址;没有申领居住证的,填写居民个人实际居住地;实际居住地不在中国境内的,填写支付或者实际负担综合所得的境内单位或个人所在地。勾选“主要收入来源地”的,填写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累计收入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四)申报类型未曾办理过年度汇算申报,勾选“首次申报”;已办理过年度汇算申报,但有误需要更正的,勾选“更正申报”。

(五)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1.第 1 行“境内收入合计”: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境内综合所得收入合计金额。第 1 行=第 2 行+第 3 行+第 4 行+第 5 行。

2.第 2~5 行“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需要并入境内综合所得计税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金额。

3.第 6 行“境外收入合计”: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境外综合所得收入合计金额,并按规定附报《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第 6 行=第 7 行+第 8 行+第 9 行+第 10 行。

4.第 7~10 行“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需要并入境外综合所得计税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金额。

5.第 11 行“费用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11 行=(第 3 行+第 4 行+第 5 行+第 8 行+第 9 行+第 10 行)×20%

6.第 12 行“免税收入合计”: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合计金额。第 12 行=第 13 行+第 14 行。

7.第 13 行“稿酬所得免税部分”: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13 行=(第 4 行+第 9 行)×(1-20%)×30%。

8.第 14 行“其他免税收入”: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除第 13 行以外的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合计,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9.第 15 行“减除费用”:填写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

10.第 16 行“专项扣除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7第 16 行=第 17 行+第 18 行+第 19 行+第 20 行。

11.第 17~20 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金额。

12.第 21 行“专项附加扣除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第 21 行=第 22 行+第 23 行+第 24 行+第 25 行+第 26 行+第 27 行。

13.第 22~27 行“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

14.第 28 行“其他扣除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28 行=第 29 行+第 30 行+第 31 行+第 32 行+第 33 行。

15.第 29~33 行“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允许扣除的税费”“其他”: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允许扣除的税费和其他扣除项目的金额。其中,填写商业健康保险的,应当按规定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填写税延养老保险的,应当按规定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16.第 34 行“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金额,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17.第 35 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应行次计算填报。第 35 行=第 1 行+第 6 行-第 11 行-第 12 行-第 15 行-第 16 行-第 21 行-第 28 行-第 34行。

18.第 36、37 行“税率”“速算扣除数”:填写按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9.第 38 行“应纳税额”: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38 行=第 35 行×第 36 行-第 37 行。

(六)除综合所得外其他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居民个人取得除综合所得外其他境外所得的,填写本部分,并按规定附报《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1.第 39 行“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应行次计算填报。第 39 行=第 40 行+第 41 行。

2.第 40 行“境内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境内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金额。

3.第 41 行“境外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境外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金额。

4.第 42、43 行“税率”“速算扣除数”:填写按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5.第 44 行“应纳税额”: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44 行=第 39 行×第 42 行-第 43 行。

6.第 45 行“境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境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金额。

7.第 46 行“税率”:填写按规定适用的税率。

8.第 47 行“应纳税额”: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47 行=第 45 行×第 46 行。

9.第 48 行“境外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境外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金额。

10.第 49 行“税率”:填写按规定适用的税率。

11.第 50 行“应纳税额”: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50 行=第 48 行×第 49 行。

12.第 51 行“境外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境外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金额。

13.第 52 行“税率”:填写按规定适用的税率。

14.第 53 行“应纳税额”: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53 行=第 51 行×第 52 行。

15.第 54 行“境外偶然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境外偶然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金额。

16.第 55 行“税率”:填写按规定适用的税率。

17.第 56 行“应纳税额”: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56 行=第 54 行×第 55 行。

18.第 57 行“其他境内、境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其他境内、境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金额,并在“备注”栏说明具体项目、计算方法等信息。

19.第 58 行“应纳税额”:根据适用的税率计算填报。

(七)境外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计算居民个人取得境外股权激励,填写本部分,并按规定附报《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1.第 59 行“境内、境外单独计税的股权激励收入合计”: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境内、境外单独计税的股权激励收入合计金额。

2.第 60、61 行“税率” “速算扣除数”:根据单独计税的股权激励政策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第 62 行“应纳税额”: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62 行=第 59 行×第 60 行-第 61 行。

(八)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无住所居民个人预缴时因预判为非居民个人而按取得数月奖金计算缴税的,汇缴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将一笔数月奖金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

1.第 63 行“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填写无住所的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预判为非居民个人时取得的一笔数月奖金收入金额。

2.第 64 行“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填写无住所的居民个人按规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金额,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3.第 65、66 行“税率”“速算扣除数”:填写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4.第 67 行“应纳税额”: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67 行=(第 63 行-第 64 行)×第 65 行-第 66 行。

(九)税额调整

1.第 68 行“综合所得收入调整额”:填写居民个人按照税法规定可以办理的除第 68 行之前所填报内容之外的其他可以进行调整的综合所得收入的调整金额,并在“备注”栏说明调整的具体原因、计算方式等信息。

2.第 69 行“应纳税额调整额”:填写居民个人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综合所得收入后所应调整的应纳税额。

(十)应补/退个人所得税计算

1.第 70 行“应纳税额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70 行 = 第 38 行+第 44 行+第 47 行+第 50 行+第 53 行+第 56 行+第 58 行+第 62 行+第 67 行+第 69 行。

2.第 71 行“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减免的税额,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3.第 72 行“已缴税额(境内)”:填写居民个人取得在本表中已填报的收入对应的在境内已经缴纳或者被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4.第 75 行“境外所得已纳所得税抵免额”:根据《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计算填写居民个人符合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本年抵免额。

5.第 76 行“应补/退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76 行=第 70 行-第 71 行-第 72 行-第 75 行。

(十一)无住所个人附报信息本部分由无住所个人填写。不是,则不填。

1.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填写本纳税年度内,无住所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天数。

2.已在中国境内居住年数:填写无住所个人已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的年份数。其中,年份数自 2019 年(含)开始计算且不包含本纳税年度。

(十二)退税申请本部分由应补/退税额小于 0 且勾选“申请退税”的居民个人填写。

1.“开户银行名称”:填写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账户的银行名称。

2.“开户银行省份”:填写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开立的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

3.“银行账号”:填写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开立的银行账户的银行账号。

(十三)备注填写居民个人认为需要特别说明的或者按照有关规定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其他事项说明以纸质方式报送本表的,建议通过计算机填写打印,一式两份,纳税人、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取个税汇算入口、汇算指南、退补税申报攻略、个税税率表、个税计算器、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等

(0)
本地网整理本地网整理
上一篇 2024年2月20日 下午11:56
下一篇 2024年2月20日 下午11:58

相关推荐

  • 2023年深圳南山区65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指南

    南山区现已开始接受65岁及以上居民的免费健康体检预约。预约可通过社康中心或家庭医生进行。体检内容包括问诊、中医体质辨识、体格检查、心理健康筛查和辅助检查。体检后将得到健康评估和相应健康指导,包括慢性病管理和疾病治疗。预约方式可通过社康中心或家庭医生进行。预约时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证明。在体检前几天需注意饮食和生活规律,糖尿病患者需特别注意。老年高血压患者可正常服药后参加体检。

    2023年7月20日
  • 深圳罗湖区九价HPV疫苗门诊排队二维码(持续更新)

    本轮二维码更新时间:5月6日 5月6日,除成人接种门诊外,其他接种门诊不更新九价号源,请大家周知! 以下是罗湖区九价HPV疫苗接种门诊的排队二维码。 请注意各社康开放预约号源的时间…

    2023年5月11日
  • 2024深圳坪山区免费婚检和孕检检查对象及流程详解

    深圳市坪山区妇幼保健院提供120-170字符 SEO优化的元描述:
    了解深圳免费婚前及孕前检查服务。针对广东户籍或居住证持有者和深圳常住人口,提供全面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简便预约流程,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预约。项目包括病史询问、实验室检查、遗传性疾病筛查等。注意事项包括空腹和禁食禁饮要求。咨询电话:0755-89217762。

    2024年4月17日
  • 深圳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审核时间

    申请深圳户籍或非深圳户籍的申请人,需向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并按规定流程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为预审通过后的8个工作日内。如申报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上传证照不清晰且无法补证或未按约定补证,则审核不通过。根据政策规定和审核需要,服务机构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或查核申报信息的真实性。申请人可登录业务系统查看进度和结果。欢迎访问2022深圳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入口,了解申请流程。

    2024年1月9日
  • 深圳积分入户租赁住房登记时间认定方法及积分计算规则

    了解深圳积分入户租赁住房登记时间如何认定的方法,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初始发证日期为准。同时,拥有深圳合法租赁住房每满1个月积0.2分,只计算合法产权住房积分。

    2023年12月12日
  • 深圳医保卡在药店能买哪些药?

    药店所有药都能刷医保卡吗? 并不是。 购买处方药: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可以用于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凭深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费用; 购买非处方药…

    2023年5月10日
  • 深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线上修改方式

    新参保的城乡居民和已参保需变更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途径进行缴费档次维护;已参保且继续维持原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无需办理。 线上渠道操作指引 新参保的城乡居民和已参…

    2023年5月10日
  • 2023年深圳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

    深圳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3%,缴费基数为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缴纳情况查询流程见正文。 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0.7% 个人缴纳:0.3% 合计:1% 缴费基数…

    2023年5月10日
  • 2022年12月起深圳一档职工参保人普通门诊能用统筹基金报销了

    改革内容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 这是一项由国家…

    2023年5月10日
  • 深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申请所需材料列表

    提交申请材料时,请上传以下原件扫描件:(1)深圳市用人单位吸纳退役军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需单位公章); (2)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首次申请时提交); (3)单位《单位银行帐户确认证明书》(首次申请时提交); (4)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 (5)单位出具业务经办委托书(需单位公章); (6)单位新招用员工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需单位公章); (7)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证或其他相关证明。请注意签名材料要字迹工整、清晰。

    2024年1月9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