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润筑幼儿园招聘启事

深圳龙岗润筑幼儿园招聘实习生,招收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在校生。 需提供相关证件,符合条件者请于8月30日前网上报名。

关于我们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润筑幼儿园是经龙岗区教育局批准的一所高起点、高标准的市一级公办园。我园创办于2011年9月,坐落在园山街道荷坳社区润筑园小区内,占地面积2172m²,建筑面积1968.28m²,办学规模8个班。我园环境整洁美观、温馨舒适,处处充满了童趣。我们不断改革创新,致力于打造“孩子的快乐园、教师的幸福园、家长的放心园、社会的满意园。

福利待遇

● 按照《关于开展优秀在校生到公办幼儿园实习锻炼工作的通知》执行。

招聘职位

实习生(若干名)

岗位要求:

1.学历: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

2.年龄:25周岁及以下;

3.专业:学前教育相关专业;

4.持有健康证;

5.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6.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标准发放;

7.专业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

注:

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聘用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招聘安排

01

网上报名

1.请有意向者于2025年8月30日上午9点前将报名材料电子档按顺序排列且进行压缩,发送至我园政务邮箱:rzyey@lg.gov.cn;发送后请确保是否投递成功。若投递失败,请及时拨打下方招聘专线咨询;

2.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字样;

3.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最迟应在聘任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02

报名材料

1.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润筑幼儿园招聘启事附件1:报名表(附件1,需附照片,word电子档);

2.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excel格式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以及户口本首页,pdf格式);

4.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学信网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或其他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证书、职称证(扫描件);

6.附件3:承诺书(手写签名+指模扫描件);

7.附件4: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扫描件);

8.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工资单、聘用证书等(扫描件);

9.近期生活彩照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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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润筑幼儿园招聘启事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注:面试现场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03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04

材料初审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我园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仅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2.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邮件或短信、电话通知。

05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邮件或短信、电话通知。

2.面试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润筑园小区内(润筑幼儿园)。

3.面试方式:我园招聘工作小组结合实际、采取面谈(自我介绍、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

(1)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等内容。

(2)现场答辩主要考查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

4.考核结果: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06

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07

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08

有关说明

1.根据《跟岗实习协议书》等规定签订跟岗实习协议,岗位人员性质为全日制本科、大专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籍验证。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3.公示结束后,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则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进行补录。

4.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

0755-84862715

卢老师(9: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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