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口、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行登录2023年度罗湖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补租申请系统(微信关注“i罗湖”公众号—掌上办事—首页—公租房补贴【点击打开链接】)按要求进行申请。
同时上传下列材料:
1.身份信息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出生证明或者相关身份证明。
2.租房信息证明材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合同内容须包括租赁双方身份信息、房屋地址(具体到房号)、租赁房屋面积、租赁起止时间等必要信息,且该合同自申请之日起,租赁期限剩余有效期应当不低于6个月;如原租赁合同不符合上述要求,可与房屋出租人重新签订合同。
3.申请人签署的《知情同意书》(点击打开链接)。
4.其他与申请相关的材料。
申请人的轮候信息发生变更的(如家庭人口、居住证信息、住房、婚姻等),应在2023年8月29日18:00前完成相关信息变更。信息变更方式: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罗湖区经二路48号罗湖体育馆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
(二)资格核查、公示
受理期限截止,区住房建设局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序序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签约序位,形成“补租人员名单”。“补租人员名单”按照不超过总配额的1.2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网址: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szlh.gov.cn/lhzfjsj/gkmlpt/index#12588)
(三)签订补租协议
公示通过后,补租名单中的轮候家庭应在要求的时间内,依序签订社会存量住房补租协议,配额分配完毕即止。逾期未签订的,将视为放弃补租资格。
(四)补租发放
签订补租协议后,区住房建设局按补租协议约定发放补租款。补租期间,申请人因条件变更而不符合条件的,在条件变更的次月停止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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